द्वितीयाध्याये चतुर्थः पादः ।
dvitīyādhyāye caturthaḥ pādaḥ |
第二卷 第四章
तथा प्राणाः ॥२-४-१॥
tathā prāṇāḥ ||2-4-1||
2.4.1.诸器官也同样(是由最高我产生的)。
गौण्यसंभवात् ॥२-४-२॥
gauṇyasaṃbhavāt ||2-4-2||
2.4.2.(诸器官由最高我产生,)因为(圣典中关于产生的言词)①不可能是在次要(意义上使用)的。
①参见《剃发者奥义书》2.1.3。
तत्प्राक्श्रुतेश्च ॥२-४-३॥
tatprākśruteśca ||2-4-3||
2.4.3.(诸器官由最高我产生,)还因为那(产生一词)早(在奥义书中就已)看到(是在基本意义上用于论述诸器官的)①。
①参见《剃发者奥义书》2.1.3;《质问奥义书》6.4。
तत्पूर्वकत्वाद्वाचः ॥२-४-४॥
tatpūrvakatvādvācaḥ ||2-4-4||
2.4.4.(诸器官由梵产生,还)因为言语(的器官)是以那(火、水、地三元素)为基础的。
〖言语(的器官)、气息和意产生于火、水、地,而这(三元素)又以梵为质料因,由此(可知),所有的器官必定产生于梵。〗
सप्त गतेर्विशेषितत्वाच्च ॥२-४-५॥
sapta gaterviśeṣitatvācca ||2-4-5||
2.4.5.(反对派认为:诸器官的数目是)七,因为(根据圣典所说,应这样)理解和区分。
〖(反对派认为:)诸器官的数目必定是七,……因为根据一些吠陀圣句可知是如此。(《剃发者奥义书》2.1.8说:)“从他,产生七个器官。”〗
हस्तादयस्तु स्थिते ऽतो नैवम् ॥२-४-६॥
hastādayastu sthite 'to naivam ||2-4-6||
2.4.6.然而,(除七器官外,还)有手等①,(这是可以)确定的。因此(,器官的数目)不是(像反对派说的)那样。
①指还有其他器官,如数论等所说的十一根(五知根、五作根和意)。
अणवश्च ॥२-४-७॥
aṇavaśca ||2-4-7||
2.4.7.而且,(诸器官是)微小的。
श्रेष्ठश्च ॥२-४-८॥
śreṣṭhaśca ||2-4-8||
2.4.8.此外,(作为)最优者(的主要气息①是梵的产物)。
① 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5.1.1;《广林奥义书》6.1.13。
न वायुक्रिये पृथगुपदेशात् ॥२-४-९॥
na vāyukriye pṛthagupadeśāt ||2-4-9||
2.4.9.(主要气息)既不是风,也不是机能。因为(风和机能在圣典中是与主要气息有)分别地论及的①。
① 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3.18.4;《剃发者奥义书》2.1.3。
चक्षुरादिवत्तु तत्सहशिष्ट्यादिभ्यः ॥२-४-१०॥
cakṣurādivattu tatsahaśiṣṭyādibhyaḥ ||2-4-10||
2.4.10.然而,(主要气息)如同眼等(器官)一样,(是从属于个我的。)因为(在圣典中,主要气息)与这些(眼等器官一起)被论及,还因为其他(一些原因)。
〖“其他一些原因”指这样的补充原因,即(主要)气息独立性的排除,因为主要气息是合成的事物,无意识等等。〗
अकरणत्वाच्च न दोषस्तथा हि दर्शयति ॥२-४-११॥
akaraṇatvācca na doṣastathā hi darśayati ||2-4-11||
2.4.11.由于(主要气息)不是(如同眼等器官那样把握对象的)感官,因此,谬误不会(产生)。而且,还因为(圣典也是)这样表述的①。
①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5.1.6-7。
पञ्चवृत्तिर्मनोवद्व्यपदिश्यते ॥२-४-१२॥
pañcavṛttirmanovadvyapadiśyate ||2-4-12||
2.4.12.(在圣典中,主要气息)被认为(具有)五种作用,就如同意(有五种作用)一样。
〖(主要气息的五种作用是:)婆拉那,向前运动,并起着呼出气等的作用;阿帕那,向后运动,并起着吸入气等的作用;毗耶那,存在于前两者之间,起着获取力量的作用;乌达那,向上运动,并是离开身体这样的运动的原因;沙摩那,运载食物的精华(的运动),将它们(食物精华)均等地输送给各肢体。……意的五种作用由耳等(五)感官引起,与声等(五种)认识对象相关,这是人所共知的。〗
अणुश्च ॥२-४-१३॥
aṇuśca ||2-4-13||
2.4.13.而且,(主要气息是)微小的。
ज्योतिराद्यधिष्ठानं तु तदामननात् ॥२-४-१४॥
jyotirādyadhiṣṭhānaṃ tu tadāmananāt ||2-4-14||
2.4.14.然而,火(神)等支配着(诸器官),因为(圣典中曾)这样论及①。
①参见《他氏奥义书》1.2.4;《广林奥义书》1.3.12。
प्राणवता शब्दात् ॥२-४-१५॥
prāṇavatā śabdāt ||2-4-15||
2.4.15.(器官与)器官所有者(的个我相结合),因为(这是从圣典的)言语(中得知的)①。
①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8.12.4。
तस्य च नित्यत्वात् ॥२-४-१६॥
tasya ca nityatvāt ||2-4-16||
2.4.16.还因为(诸器官)常与这(个我结合①)。
①参见《广林奥义书》4.4.2。
त इन्द्रियाणि तद्व्यपदेशादन्यत्र श्रेष्ठात् ॥२-४-१७॥
ta indriyāṇi tadvyapadeśādanyatra śreṣṭhāt ||2-4-17||
2.4.17.除了最优者①外,那些(其他气息是)器官,因为这是(圣典)所表明的②。
①指主要气息。
② 参见《剃发者奥义书》2.1.3。
भेदश्रुतेः ॥२-४-१८॥
bhedaśruteḥ ||2-4-18||
2.4.18.因为(主要气息和诸器官)有差别(在圣典中已)被提及①。
①参见《广林奥义书》1.3.7;1.5.3。
वैलक्षण्याच्च ॥२-४-१९॥
vailakṣaṇyācca ||2-4-19||
2.4.19.(主要气息与诸器官不同,)还因为(它们在特性上)有差别。
संज्ञामूर्तिकॢप्तिस्तु त्रिवृत्कुर्वत उपदेशात् ॥२-४-२०॥
saṃjñāmūrtikḷptistu trivṛtkurvata upadeśāt ||2-4-20||
2.4.20.然而,名称和形态的形成作用(依赖于梵,它)使(元素)具有三重性。因为(这是圣典中所)教诲的。
〖在论述存在——梵的过程中,火、水、食物(地)的创造被论及。于是(《歌者奥义书》6.3.2说:)“这神这样沉思:‘啊!让我自己显示出名称和形态吧,进入这三神中作为他们的个我,让我使他们中的每一个都具有三重性(即三元素的混合)。’”〗
मांसादि भौमं यथाशब्दमितरयोश्च ॥२-४-२१॥
māṃsādi bhaumaṃ yathāśabdamitarayośca ||2-4-21||
2.4.21.肉等是由地产生的。(圣典是)这样说的①。而从另外二者②(则生出其他的东西)。
①参见《歌者奥义书》6.5.1。
②指水与火。
वैशेष्यात्तु तद्वादस्तद्वादः ॥२-४-२२॥
vaiśeṣyāttu tadvādastadvādaḥ ||2-4-22||
2.4.22.由于(地、水、火三元素在不同物中所占的)优势(不同),因而(事物有)这样的(或)那样的称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