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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经 | 第二章 | 10-11 | 烦恼断除法


(本文还在补充更新中)

तेप्रतिप्रसवहेयाःसूक्ष्माः॥२-१०॥ te pratiprasavaheyāḥ sūkṣmāḥ ॥ 2-10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它们处在微小时,遭到排除而消失。

【姚】(当)这(五种)烦恼(仅仅是处在)潜伏(状态时,它们可)随着(瑜伽行者心的)活动的消失而毁灭。

【莊】為回歸到最初狀態,這[五種]微細[煩惱]應斷除。

【楊】這些深細煩惱,可藉反觀其生起處而斷之。

【石】​彼等細微,以反溯而斷除。

​【邱】在回歸至精細本源時,這些惑將可去除。

【成】​当这些痛苦变得细微时,就可以通过返回到它们的最初因即原质而将之摧毁。

【旭】通过一个回归的过程,精微的痛苦不断减弱,直至全部消除。

【陈】在精微的思想形式里,这些障碍都可以借由回归至最初的起源处(自我中心)而去除。


ध्यानहेयास्तद्वृत्तयः॥२-११॥ dhyānaheyāstadvṛttayaḥ ॥2-11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它们的活动由沉思排除。

【姚】这些(烦恼)的作用被静虑所灭除。

【莊】由禪那可斷除這些[由煩惱所生起的]活動。

【楊】禪定可斷彼煩惱諸想。

【石】​彼等心念以禪定斷除。

​【邱】透過禪那可消除那些心緒起伏。

【成】​通过冥想,可以摧毁充分发展了的痛苦。

【旭】由粗糙和精微的痛苦造成的意识波动,可以通过冥想消除。

【陈】在自我中心思想活跃的状态下,可以借由冥想静坐将障碍消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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